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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宏昊律师事务所与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战略合作签约仪式顺利举行

发布时间:2016-04-26 点击:159次


  •     2016年4月25日晚6:30,浙江宏昊律师事务所与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浙江大学城市学院行政楼101室隆重举行。浙江宏昊律师事务所主任朱虹律师、党支部书记傅娟娟律师、副主任江斌律师、副主任任晓红律师等与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副院长朱永平老师、法学院党委书记董尚胜老师、副院长邵亚萍老师等多位老师共同出席本次签约仪式。


        首先,朱虹主任和董书记上台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书》。签约完成后,朱虹主任与城市学院教务部黄召副部长互授“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法学院实践基地”与“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法学院浙江宏昊律师事务所人才培养合作基地”铜牌。此次合作协议签约仪式上,浙大城院法学院还向聘请的宏昊所首批六位实务导师颁发聘书,下一步,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法学院将陆续聘请我所更多的优秀律师作为校内实务导师,进一步加深两者间的合作。


        浙江宏昊律师事务所一直热心法学教育事业的发展,为了支持浙大城院法学院法律职业人才的培养,我所与浙大城院法学院建立全面战略合作关系,在实务课程、宏昊辩论队、模拟法庭等多个层面展开合作,为双方注入新鲜的思想和血液;设立宏昊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法学院奖励法律实践实训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法学院在籍学生,鼓励法学学子奋发向上,努力成才,营造优良的育人氛围。


        在签约仪式上,朱虹主任和朱永平院长分别发表讲话,朱主任表达了对浙大城院法学院毕业生在法律职业道路上取得的成绩的肯定,对在校学生寄予殷切希望,鼓励在场的法学学子能够紧抓时代机遇,将理论知识与法学实务工作进行结合,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而朱院长更是对两方的合作给予了厚望。


        签约仪式后,朱虹律师、傅娟娟律师、江斌律师应邀作为浙江大学城市学院第四届“律师与公诉人辩论赛”决赛的评委,对于“王某是否构成犯罪”一案进行了仔细的聆听与评判。江斌律师通过“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伤害行为与坠亡是否有因果关系”、“坠亡后王某是否有救助义务”这三方面,对控辩双方的表现进行了精彩的点评。之后,宏昊辩论队与浙大城院法学院辩论队的成员们就“交警的行政处罚行为是否合法”一题,为城院师生带来了一场精彩绝伦的表演赛,赢得了场下阵阵喝彩与掌声。


        在今后的日子中,浙江宏昊律师事务所将作为浙大城院法学院的校外实践基地,而浙大城院法学院也将作为浙江宏昊律师事务所的人才培养合作基地,双方必将抓住机遇、共同迎接挑战,站在更高的起点,努力合作,共同发挥各自的优势,取得双赢的美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