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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娟娟、郭启翔律师办理的某盗窃案获不起诉处理

发布时间:2020-03-18 点击:1526次

近日,我所傅娟娟、郭启翔律师办理的某涉嫌盗窃一案,最终获得检察院不予起诉处理。

在接受本案当事人委托后,傅娟娟、郭启翔律师详细向当事人了解案件发生经过,在侦查阶段向公安机关提交了辩护意见及补充意见,进行了多层次探讨。待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后,虽然受疫情防控影响,但承办律师没有丝毫耽搁办案进度,第一时间与检察官联系,并进行了全案详细阅卷。经过对案件材料的仔细研究,向检察机关提交材料,提出了本案行为在盗窃与侵占之间存疑、认定涉案数额证据不足、且案件本身情节轻微、危害结果较小的辩护意见,建议检察机关不予起诉、免追刑责,给嫌疑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通过多次沟通交流,检察机关终于采纳辩护人的意见,于2020年3月4日对嫌疑人做出了不予起诉的决定。

本案当事人刚刚成年,涉世很浅,承办律师在严谨的辩护之外,对其给与更多的关心教育,并多次联络当事人家长及学校共同予以帮教,希望在冰冷严肃的法律之外还能对其成长施于有温度的关怀。本案辩护效果良好,办案过程及结果,获得了当事人及家属的一致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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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傅娟娟律师

浙江宏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党支部副书记,执业19年,主要执业领域为公司、合同法律业务、婚姻诉讼、刑事诉讼等。担任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杭州市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法学院实务导师等社会职务,拥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较高的实务水平,常年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成功代理了大量的诉讼、执行案件,办案效果良好,深受当事人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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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启翔律师

浙江宏昊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部律师,曾在公安机关工作九年,从警期间办理大量刑侦、经侦案件,实践经验丰富,熟悉刑事案件办理流程。辞去公职从事律师工作以来,致力于刑事辩护研究,办理了众多刑事案件,部分案件获得取保、终止侦查、撤案、不起诉、罪轻及缓刑处理,辩护效果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