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启翔、毛矛律师办理的某诈骗案当事人获不予批捕
发布时间:2020-10-21 点击:1207次
近日,我所郭启翔、毛矛律师办理的某诈骗一案,当事人Z某获得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并被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本案委托人为当事人年迈的父亲,在得知Z某被刑事拘留后忧虑难安,郭启翔、毛矛律师耐心为其咨询,并安抚其焦虑的情绪,在接受委托后,迅速预约看守所安排会见,向当事人详细了解案情,并及时与办案机关沟通交流。
通过对案情的分析,辩护人认为本案定性存在疑点,并在当事人被审查逮捕的关键时间节点,及时向检察机关提交不予批准逮捕意见书,从事实和法理角度阐述Z某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没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不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其行为符合借贷关系的特征,应系民事纠纷,还指出若予批捕存在错误羁押的风险。
检察机关经过审慎研究后,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于10月19日作出了不予批准逮捕决定,公安机关当日对Z某取保候审并释放。该案取得良好的辩护效果,得到了当事人及其家属的诚挚感谢。
郭启翔 律师
浙江宏昊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工作室主任,曾在公安机关工作九年,从警期间办理大量刑侦、经侦案件,实践经验丰富,熟悉刑事案件办理流程。辞去公职从事律师工作以来,致力于刑事辩护研究,办理了众多刑事案件,部分案件获得取保、终止侦查、撤案、不起诉、罪轻及缓刑处理,辩护效果良好。
毛矛律师
浙江宏昊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知识产权顾问服务部副主任,擅长商标行政、刑事、民事业务,在合同、侵权、劳动等民事业务领域也办理了大量案件,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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