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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磊、郭启翔律师办理的某涉恶敲诈勒索案当事人获减档轻判

发布时间:2020-12-29 点击:1241次

近期,我所副主任石磊律师、郭启翔律师共同办理的一起涉恶敲诈勒索案,经温州某法院宣判,当事人Y某获低于基准量刑的轻刑。

今年1月,当事人Y某被温州公安抓获,其所处杭州的家属急切向我所石磊、郭启翔律师寻求法律帮助并建立委托。虽然本案需要跨市异地办理,但辩护人不敢有片刻耽搁,迅速前往温州联系办案单位并至看守所会见当事人。从办案民警处了解到,Y某是以涉嫌诈骗罪、敲诈勒索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三个罪名被刑事拘留的,且该案被认为是恶势力犯罪,Y某目前被认定为骨干成员。在当前扫黑除恶的形式之下,可以预见该案未来的办理将会压力重重。

面对困难,辩护人凭借自己的职业素养,沉着有序地办理,首先根据要求做好涉黑涉恶案件的报备工作,然后冷静分析案情,归纳当事人涉及的具体事实,认为目前定的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两项罪名存疑,为此向公安机关提出相关意见。接着公安将案件移送检察院时,采纳了部分律师意见,摘除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一罪,辩护工作也算成功了一小步。

到了审查起诉阶段,辩护人再接再励,面对团伙类案件海量的案卷材料,依然进行了全面阅卷,发现竟有六十多起涉案事实被笼统的混杂到Y某身上。辩护人针对每一起事实的证据,一件一件仔细核对,对照罗列证据的效力与关联性,最后筛选梳理出仅仅只有三起事实确有充分证据指向当事人。辩护人向检察机关反馈了上述情况,并再次针对本案罪名提出异议。检察机关采纳了律师意见,又摘除了诈骗罪的指控,仅以敲诈勒索一项罪名起诉Y某,并且将指控的事实限缩到了辩护人筛选出的证据相对确凿的三起,辩护工作获得卓有成效的进展。

经过上述辩护,当事人的涉案事实与数额已经大幅缩减,但是其涉案数额还是超过了敲诈勒索罪数额巨大的标准,意味着可能面对三年以上的刑期处罚。为此,辩护人在审判阶段继续积极与法官、检察官沟通交流,并配合衔接当事人及其家属做好认罪认罚、退赃工作。在庭审之日,面对公诉人关于Y某系骨干成员的指控,辩护人就事实证据从当事人的参与时间、程度、频次等各方面展开论证,发表其系从犯且具有其他一系列从宽情节的辩护意见。最终法庭采纳了辩护人意见,在敲诈勒索罪达到数额巨大量刑标准的情况下,综合各项从宽情节,减轻减档处罚,判处Y某有期徒刑一年。

从开年1月至今,经过近一年的不懈努力,辩护人的各项辩护思路一步一步得到贯彻和实现,最终取得判处轻刑的满意结果,Y某在春节前即可出狱回家过年,当事人及其家属对本案的辩护效果表示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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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磊  律师

浙江宏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担任浙江省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杭州市律师协会公司专业委员会委员、杭州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等社会职务;并在2016年至今担任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法学院实务导师。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疑难案件,其中不乏有诸如“外婆家”商标著作权维权系列案件、“姗娜娜”商标维权系列案件、涉及“淘宝网”的不正当竞争案件、“外籍人士”肖像权维权等案件。常年担任数十家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常年负责外婆家餐饮集团有限公司“外婆家”系列商标著作权的维权事宜。以诚实、信用和效率,以及较强的工作能力、较好的专业水平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在业界拥有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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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启翔 律师

浙江宏昊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工作室主任,曾在公安机关工作九年,从警期间办理大量刑侦、经侦案件,实践经验丰富,熟悉刑事案件办理流程。辞去公职从事律师工作以来,致力于刑事辩护研究,办理了众多刑事案件,部分案件获得取保、终止侦查、撤案、不起诉、罪轻及缓刑处理,辩护效果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