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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超、张林律师办理的某法援刑事案件获缓刑判决

发布时间:2021-05-28 点击:1157次

此前,由我所王超、张林律师办理的P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经一审判决,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适用缓刑二年。

本案为拱墅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援助案件,接到指派后,王超、张林律师在第一时间联系拱墅区人民法院,进行阅卷,并详尽制作阅卷笔录;之后多次会见当事人P某,为其讲解有关开设赌场罪的法律规定,并告知其权利义务,解答其咨询,告知其应遵守的相关规定。经了解,当事人P某经应聘入职至案涉公司,案涉公司所开发的游戏软件具有赌博性质,包括P某在内的公司员工被检察机关以开设赌场罪提起公诉,了解到P某并没有参与游戏软件的开发,此前也没有其他违法犯罪的行为,其父亲多次打电话表示愿意全力配合退赃,P某的结婚计划也因此暂停,一家人因P某的事情深陷焦虑之中。通过与P某的沟通,在事实分析的基础上,最终确定了罪轻辩护的方案;之后两位律师与承办法官联系开庭事宜,并将上述情况向承办法官反馈,同时提交了书面辩护意见,建议法院判决适用缓刑。最终法院经过综合考量,采纳了辩护人意见,对P某作出了缓刑判决,本案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

宣判后,在上诉期限内,两位律师再次会见受援人,对受援人进行回访,受援人表示不上诉,之后受援人为表示两位律师的帮助,特意送来了锦旗。两位律师表示将继续秉承“用专业赢得客户认可、用公益承载社会责任”的服务理念去为更多的人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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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超 律师

浙江宏昊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主要执业领域为公司法律事务、民商事诉讼与仲裁、刑事业务,拥有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期货从业资格、投资顾问资格,常年为多家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执业期间参与办理韩某某诈骗案、夏某容留介绍卖淫案、余某盗窃案、王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众多案件,其中部分案件取得重刑改轻刑、缓刑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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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林 律师

浙江宏昊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一直从事争议解决业务的代理和研究,擅长企业法律顾问业务、公司运营及治理、建设工程业务等民商事法律事务,刑民交叉经济类刑事案件以及执行案件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