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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聊商标——“未注册商标与注册商标”

发布时间:2023-02-16 点击:495次

作者:吴  昊 律师

上一期我们聊了“什么是商标?”,相信大家对商标的概念有了基础的了解。互联网电商时代企业在注重传统线下市场的同时都会关注线上电商巨大市场的开拓。各大电商平台也都欢迎各种经营主体的入驻经营,出于入驻企业对商品及服务质量的管理,各大电商平台在其入驻条件中都列有知识产权要求一项,最为普遍的就是对入驻企业的商标要求。各大电商平台中类似下图将商标注册类型分为“R标”与“TM标”的入驻指引已经十分常见。再加上一些代理机构的推广宣传,更多的人认识了“R标”与“TM标”两个概念,进而产生“商标分为‘R标’和‘TM标’两种,以及R标是注册商标,TM标是未注册商标或TM标是已经提交注册申请且商标局发送《受理通知》,但尚未核准注册的商标”的错误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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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商标法》中从未有“R标”与“TM标”一说,只将商标分为注册商标与未注册商标进行区别保护。“R”是Register(注册)的首字母,“TM”是Trade Mark(商标)的首字母,因此准确来说R标是指注册商标,TM标就是商标,包含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而不是仅指未注册商标或已提交注册申请且商标局依法《受理通知》但未核准注册的商标。

同时,《商标法》仅规定注册商标权人有权在使用注册商标时标注注册标记(里加注或里加R),并不禁止在使用注册商标或未注册商标时标注TM。标注R标或者TM标主要作用在于使用人对外宣示,在产品上的这个标识是注册商标或商标。以我们熟知的可口可乐公司“雪碧”商品上的商标使用及相应注册商标情况为例,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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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口可乐公司申请注册,经商标局核准注册并核定使用在“汽水”等商品上的“”商标已于2022年8月14日注册公告,自注册公告之日起该商标在核定使用商品上使用就是在使用注册商标。但可口可乐公司仍可选择在其商品上使用该商标时标注“TM”标记。

因此,“R标”与“TM标”是无法起到识别、区分注册商标与未注册商标的目的。我们准确理解商标还是要从《商标法》规定的“注册商标与未注册商标”角度进行分析。


一、什么是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是指经商标权人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商标局予以核准注册并予以注册公告的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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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图为例,该注册商标是:“江苏无锡国家粮食储备库于1984年4月17日申请,商标局于1984年11月15日核准注册予以注册公告,核定使用在第30类‘面粉’商品上的‘’商标。”

在此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使用注册商标尤其是标注注册标记时,要确保核准注册的商标标识与核定使用的商品一一对应,如果将注册商标标识使用在未核定使用的商品上,是在使用未注册商标而不是注册商标。以上述“”商标为例,江苏无锡国家粮食储备库将该商标使用在第30类“面粉”商品上是在使用注册商标,但江苏无锡国家粮食储备库将该商标使用在同为30类的“咖啡”商品上就是使用未注册商标的行为。

二、什么是未注册商标

顾名思义,未注册商标是指未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

大致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1、从未提交注册申请;

2、已提交注册申请,仍在审查过程中;

3、已提交注册申请,但被商标局驳回注册申请;

4、虽曾为注册商标,但被无效、撤销、注销的。

三、未注册商标与注册商标的比较

从上述注册商标与未注册商标的界定我们可以明确,注册商标与未注册商标的区分在于是否通过商标局核准注册,《商标法》并不禁止使用未注册商标。那么大家肯定会想,既然《商标法》不禁止使用未注册商标,那申请注册商标的目的又在于什么呢?这就涉及到商标专用权的问题。

(一)商标专用权概念

商标专用权是指权利人依据《商标法》的规定所享有的,禁止他人在与自己的商品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注册、使用与自己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权利。

(二)商标专用权的特征

1、商标专用权不是自然产生的权利,而是法律拟制的权利,需遵循绝对法定的原则;

2、商标专用权的作用效果是禁止他人注册、禁止他人使用商标;

3、由于商标专用权的专有性、排他性特征,市场主体对于商标的竞争除了双方协商共存或法律规定允许共存情形之外,只有“你死我活,成王败寇”。

(三)企业获取商标专用权的意义

1、企业有商标的意义在于商标具有的商标专用权能让他人不能注册、不能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

2、企业能否自由注册、自由使用商标是看他人是否享有能够禁止企业注册、使用商标的在先商标。

(四)未注册商标商标专用权取得条件及权利范围

1、未注册商标专用权在该商标经实际使用,且达到一定影响力或驰名状态时取得(需举证证明);

2、在先使用未注册商标的使用人,在发现他人在相同/类似商品、服务上恶意抢注与其未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商标时,可通过异议、无效程序请求禁止他人注册保护;

3、在先使用未注册商标的使用人,在未注册商标达到驰名状态后,在发现他人在相同/类似商品、服务上注册与其未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商标时,可通过异议、无效程序请求禁止他人注册保护。

4、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的使用人,在注册商标达到驰名状态后,在发现他人在相同/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未注册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商标时,可采取民事诉讼等方式禁止使用。

(五)注册商标商标专用权取得条件及权利范围

1、注册商标专用权经商标局核准注册予以注册公告之日取得;

2、注册商标权人在发现他人在相同/类似商品、服务上,注册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商标时,可通过商标局主动审查驳回、异议、无效程序请求禁止他人注册保护;

3、注册商标权人在其注册商标达到驰名状态后,在发现他人在不同商品/服务上注册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商标时,可通过商标局主动审查驳回、异议、无效程序请求禁止他人注册保护。

4、注册商标权人在发现他人在相同/类似商品、服务上,使用注册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商标时,可通过民事诉讼等方式禁止使用;

5、注册商标权人在其注册商标达到驰名状态后,在发现他人在不同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商标,容易造成混淆时,可通过民事诉讼等方式禁止使用。

(六)未注册商标专用权有效期

1、未注册商标使用人停止使用后将可能丧失其未注册商标的法律保护;

2、未注册商标无法举证其使用行为或未注册商标经使用达到驰名状态,则可能丧失相应的法律保护。

(七)注册商标专用权有效期

1、注册商标有效期自核准注册之日起10年,每10年一续展,续展次数无限制;

2、注册商标被宣告无效、被撤销、被注销后丧失专用权。

通过上述对比,可以看出,注册商标专用权与未注册商标专用权相比较,明显在权利范围、权利期限,权利保护举证等方面更有优势,因此注册商标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使用,更重要的意义在于获取专用权进而加大对其保护,禁止他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甚至在自己的注册商标达到驰名状态后可获得跨类别的保护,进而获得市场竞争优势,以商标为载体讲好企业自身的品牌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