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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谈律师调解---家事继承纠纷,请来坐下谈?

发布时间:2021-04-14 点击:1237次

“生老病死”是一项人力不可改变的自然规律,随着社会法治意识的提升,人们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的财产流转过程中,越来越多的情形需要法律的介入。

当继承人遇到如:被继承人名下房产的变更过户、被继承人的现金资产提取、被继承人证券账户的更名以及被继承人名下车辆的变更过户等等问题时。不动产登记部门、银行、证券公司、车辆登记部门都会要求出具所有继承人一致认可的法律文书。

人们见到最多的是人民法院出具的判决文书,但在人民法院出具判决文书的背后往往存在着一个又一个争锋相对的诉讼案件。

一方面,人民法院司法资源有限,民事诉讼会牵扯许多精力、消耗很多金钱;另一方面,继承纠纷毕竟是一家人内部之间的事情,真的有必要凡事对簿公堂吗?律师认为,当然不一定。面对家事继承纠纷时,一家人真的可以坐下谈。

今天律师就向大家介绍一下律师调解在继承纠纷处理过程中起到的几个显著的作用。

一、律师调解不公开

所谓家丑不可外扬,相信大多数人都认同“家庭内部矛盾,家庭内部解决”的观点,继承纠纷一旦提交人民法院诉讼解决,除法律规定的可以不公开的情形之外,所有的判决文书将对外公开。

但律师调解并不会,律师调解是律师调解工作室接受纠纷一方或多方的委托进行的非公开调解,调解的目的是为了化解矛盾解决争议,我国法律也并没有对于《律师调解协议书》公开的要求与规定。律师调解能从纠纷开始就做到即解决纠纷又留住亲情。

二、律师调解效率高

随着社会法治进程的推进以及人民法院立案登记制的改革,越来越多的纠纷案件涌向了人民法院。以杭州市基层法院的案件受理量来看,单单要想处理完毕已立案案件,每个法官至少每天要审理完结10件左右的案件,更何况还有源源不断的新案件产生。这对于审判法官来说是一个非常繁重的工作压力。因此,很多人会在经历诉讼程序后感慨道:“打官司真的要打好久好久。”

但律师调解并不会,律师调解案件的成立往往都建立在纠纷当事人一方或者多方对调解律师的信赖之上,大家都是冲着解决问题的初衷来选择调解,在调解过程中会存在更多的坦诚相待。律师调解过程中的程序运转会更为高效。

三、律师调解保障方式多样

对于人民法院处理诉讼纠纷能够采取的形式只能是判决一种,并且往往很多情况下一份判决还并不能完全解决全部纠纷。

但律师调解不会,律师调解过程中,各方当事人当达成一致的调解意向之后,当事人可以选择人民法院司法确认、为《律师调解协议书》办理赋予强制执行力公证、凭借《律师调解协议书》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等多种方式保障调解结果的可执行性。

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第二百一十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十三条 债权人申请支付令,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由债务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四、律师调解节省成本

当事人选择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纠纷的同时,往往需要承担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公证费等一系列诉讼成本。

但律师调解不会,由纠纷一方当事人或多方当事人向律师调解工作室申请调解的案件,在调解文书出具之前只会产生一笔调解费用,而且从金额上要远远低于走完整个诉讼流程要支出的费用,相对节省了纠纷处理的成本。

浙江宏昊律师事务所律师调解工作室是由杭州市司法局、杭州中级人民法院、杭州市律师协会批准设立的律师调解机构,能很好地实现为群众调解纠纷、化解矛盾的工作室职能。因此,当遇到继承问题时,可以向我所调解律师咨询律师调解详情,调解律师也会尽我们之所能避免继承问题激化为继承纠纷,做好沟通桥梁、把好调解质量。